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有何不同?

強制險只保人不保車

第三人責任險保人也保車

 

強制險是公辦民營,強制規定要保,不保會被警察開單罰錢

保障內容為:身故160萬元、傷害醫療20萬元,是賠給對方的,對象是人


第三人責任險為任意險,意思是可隨客戶意願自由加保

保障內容為傷害財損

傷害:每一個人保額可任選,例如100萬、200萬、300萬,另有每一事故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,一般為保額的2倍,例如傷害保100萬,那一個事故的理賠上限就200萬

財損:賠對方修車的費用,這部分強制險是不賠的,必須靠第三人責任險才有理賠,保額一樣可任選,例如10萬、20萬、30萬


第三人責任險與強制險一樣都是賠給對方,但大部分人都會強調應該要加買第三人責任險,理由是:

1.強制險不賠對方修車費用,必須保第三人責任險才有賠

2.強制險保障不夠,一般車禍致死的和解金額約400萬,高則上千萬都有,這賠償會讓一個家庭立即面臨生計問題,是我們承擔不起的,所以需要保險的保障,保第三人責任險才能轉嫁這巨大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