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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?
1. |
應於事故車後方50-100公尺處擺設故障標誌。 |
2. |
立即報請憲警機關現場處理 (報警電話110) ,如於交通繁忙路段,可於標示兩造輪胎位置後,將事故車移至路邊,以免妨礙交通。 |
3. |
若有人員受傷,應保持現場,就近送醫急救。 |
4. |
切勿與對造私下和解。 |
5. |
在 5 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 |
6. |
保車與他車碰撞肇事,經憲警處理後,需記下處理警員單位及姓名,並記下對方車主、駕駛人之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車號、投保公司等資料,以提供保險公司作為查證依據。 |
7. |
對造車肇事逃逸時,須保留現場,立即請當地憲警單位現場處理,並將對造車之牌照號碼或車型、顏色等資料提供警方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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