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起新醫療險 可不賠免費救護車

 【聯合報╱記者孫中英╱即時報導】 2014.02.24

自今年5月起,保險業推出的新醫療險保單,針對急診保險金及救護車保險金給付,須以實支實付為原則;即保戶若因病或意外送進醫院急診室,須先有醫療費用支出,保單才會賠,不像舊保單,在急診室待滿6小時,就能賺到1天理賠金。

金管會保險局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,包括產、壽險業推出的新醫療險保單,有關急診保險金及救護車保險金給付,須以填補實際醫療費用支出、即實支實付為前提。

保險局表示,由於有醫院抱怨,現行許多醫療險中,都有急診保險金理賠;即保戶在急診室待滿6小時,就能獲賠1天保險理賠金,讓醫院的急診室人滿為患,因而修改相關規定。

另外,目前有保戶是經救護車送到醫院,現行醫療險也會提供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理賠,一筆約2、3000元。雖然目前叫救護車已開始收費,但還是有民眾叫免費的救護車轉送後,還申請理賠,等於完全不用付費「還有賺」。保險局說,5月起,新推出的醫療險,也要先確定保戶是付費搭救護車,才能賠,民眾搭免費救護車到醫院,保險公司不能賠

保險局也同步發布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,自5月起,開放保險業可推出,不理賠「日間留院(或稱日間住院)」的醫療險;因為許多醫院用日間留院方式診治精神病患,但患者只是到醫院進行團康活動,並沒住院,也能獲賠保險金,且不少保戶一申請就是數百天的長天期理賠,讓保險公司吃不消,不想再賣有賠日間留院的保單。

【2014/02/24 聯合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