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長自印傳單「保第三責任險」

 

 

嘉義縣朴子市文化里長楊石旭,鑑於近來很多死亡車禍,駕駛人都未加保第三責任險,導致駕駛人不是因此破產,就是因無法支付龐大和解金而坐牢。他印製200張「里長推保險但不賣保險」的傳單,夾在停放該里的車輛,提醒里內駕駛人務必加保第三責任險,以防萬一。

楊石旭說,他經常幫人調解車禍和解金,10年來調協的案件超過百件,但他發現超過半數的當事人只投保強制險,並沒有加保第三責任險。一旦發生死亡車禍,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很大負擔,有人還因此傾家蕩產,甚至無法拿出巨額和解金而坐牢。

楊石旭表示,他家有3輛車,每輛至少都加保500萬元第三責任險,每輛車每年多支付的保費只需3000多元,負擔不大,卻可讓家人安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