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產物-闔家安康Ⅳ

 

被保險人資格:

限中華民國國民滿15 足歲至未滿70 足歲並居住國內者,續保者可至未滿75 足歲,滿65 足歲者限保方案,

方案限職業類別一、二類人員要保。

限制投保人員:

航海人員、航空機師與機組人員、軍警人員(文職軍人、文職警察除外)、情治機關人員、職業運動員、外籍人

員、船員、潛水人員、海上作業人員、碼頭工人及領班、港口作業人員、救難人員、隧道工作人員、礦石採集人員、高速公路

工作人員、坑道作業人員、爆破人員、硫、鹽、硝酸工人、炸藥業、戰地記者、馴獸師、高壓電工作人員、核電廠工作人員、

特定限制投保人員,請詳本專案「職業分類表」。

投保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