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險不見得都有賠!從事危險休閒活動 先了解不保事項

 近來國內陸續發生數起休閒意外事故,包括企業高層主管登山不慎墜崖身故;新北市萬里飛行傘空中相撞,造成一人頸椎骨折;新竹民眾參加單車活動,卻在途中倒下急救不治等,一連串的意外,引起國人對於從事休閒活動時安全與保障的重視。壽險業者建議,善用保險規劃,尤其意外險具有低保費、高保障的特色,是加強個人保障不可缺少的重要配置。

不過,壽險業者也提醒,若從事較危險的競賽與表演活動,例如被保險人參加以競賽為目的的自行車活動等,則不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,民眾應特別留意,以免造成保障缺口。

國際紐約人壽服務中心副總經理余家和表示,意外發生往往讓家人措手不及,也嚴重影響家庭經濟,舉例來說,若家庭主要經濟支柱意外身故,原先穩定的收入將頓時中斷,造成遺族生活費、教育費、房貸及車貸等支付發生困難;若不幸殘廢而喪失工作能力時,也需考慮龐大的醫療費用支出、無法工作時的收入損失,需額外請看護的費用等,因此,從事休閒活動時應注意安全,建議善用保險規劃,提高萬一發生事故時的保障。

余家和指出,一份完整的家庭保障防護網,應包括壽險、醫療險與意外險三類保單,其中,意外險具有低保費、高保障的特色,是加強個人保障不可缺少的重要配置。隨著意外險給付項目推陳出新,除了傳統的意外身故保障外,也提供特定意外身故多倍型保障,並將意外住院醫療日額給付、殘廢生活補助金納入理賠範圍內,保障更完整,民眾可視需要投保。

以30歲男性上班族(職業等級第一級),購買100萬元保額,年繳保費2365元,一天不到6.5元的保費,即可享有完整的意外與意外醫療保障,包括一般意外身故100萬元保障;若因火災或地震等特定意外身故時,保障加倍至200萬元;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外身故,則提高至300萬元保障。萬一發生殘廢、重大燒燙傷、嚴重頭部創傷,或需義肢裝設等,也可領取一筆理賠金。

此外,因意外傷害住院,每日可獲得1000元的住院日額給付;發生第一級到第六級殘廢時,則視殘廢等級提供50至100個月,每月1萬元的殘廢生活補助保險金。

針對國人休閒活動意外事故頻傳,余家和表示,大多數休閒活動皆包括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,如登山、攀岩、飛行傘及衝浪等,但值得注意的是,若從事較危險的競賽與表演活動,例如被保險人參加以競賽為目的的自行車活動,則不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,民眾應特別留意,以免造成保障缺口。

根據金管會頒布的「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」第8條不保事項規定,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,致成死亡、殘廢或傷害時,除契約另有約定外,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,包括一、被保險人從事角力、摔跤、柔道、空手道、跆拳道、馬術、拳擊、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;二、被保險人從事汽車、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。

更新日期:2011/9/5 12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