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前抓牆十秒 意外險判賠

 法官認為死者放棄自殺 墜樓屬意外
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大雅區廖姓女子疑似「跳樓自殺」,其母請求意外保險理賠一百萬被拒,台中地院法官王永春認為,從客觀證據死者墜樓前掛在女兒牆約十秒,沒人看到她「跳樓」動作,研判死者想轉身重心不穩,抓住女兒牆又企圖爬回大樓,支撐不住而下墜,應是放棄自殺念頭,判定屬意外事件,保險公司應理賠。

判決書指出,九十八年九月某日上午十時大雅區某大樓報案稱女子坐在頂樓(十二樓)女兒牆上,面向大樓外像要跳樓,數分鐘後警、消人員到場,廖女不願意溝通,警、消趕緊鋪設氣墊,但設施未完全就位,廖女已墜樓身亡。

約十一時許,廖女墜地,廖女是面朝大樓頭上腳下,當場死亡,警消人員在地面拍到十九秒鏡頭,該鏡頭成為法官認定重要證據,鏡頭開始看到廖女兩手掛在女兒牆,第三秒起廖女上半身向內彎(背景聲音有人高喊上樓幫忙),法官解讀廖女想爬回大樓,第十秒人就向下掉(背景聲音有人高喊掉下來了),十二秒掉至一樓遮雨棚及地面。

法官說,現場警、消人員及民眾很多,但找不到有直接證據看到廖女「跳樓」動作,廖女原坐在女兒牆上,沒人看到廖女如何「翻身」變成雙手掛在女兒牆上,此關鍵法官認為,廖女如要自殺,不需要把雙手掛在女兒牆,這與一般自殺案件很不一樣,推定廖女應是放棄自殺,想轉身離開女兒牆,卻不慎滑落,雙手緊抓女兒牆,一度企圖爬回大樓,應是意外事件可能性最大,判定保險公司應該理賠。

保險公司︰推論無積極證據 會再上訴

保險公司指出,地檢署相驗報告記載「跳樓自殺」,廖母在偵查中也認為女兒是自殺,廖女男友也供稱廖女自殺過,且最近還發生爭吵,曾說要「讓他後悔一輩子」的話,法官這種推論,沒有積極證據,試想廖女坐在頂樓女兒牆所為何事?任何人看到都認為是要自殺,如此危險動作也在保險拒絕理賠範圍,公司一定會上訴。

自由時報 2011-6-2